(爭霸流、宅男、軍事)太白陰經解說(出版書) 精彩閱讀 張文才 全本免費閱讀 太白李筌

時間:2024-09-06 18:15 /都市小說 / 編輯:李青青
甜寵新書《太白陰經解說(出版書)》是張文才所編寫的李筌,太白型別的小說,主角李筌,太白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①濠:與“壕”互通。這裡指護城河。 ②面闊:指護城河的壕面寬度。 ③⑤一尺:皆指挖掘護城壕的常度。 ④...

太白陰經解說(出版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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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濠:與“壕”互通。這裡指護城河。

②面闊:指護城河的壕面寬度。

③⑤一尺:皆指挖掘護城壕的度。

④得數一十五丈:指挖掘出的土方量為15立方丈(亦即150立方尺)。此得數的計算公式是:(面寬+底寬)÷2××。亦就是:(20尺+10尺)÷2×10尺×1尺=150立方尺。

⑥一步計工二十五人:二十五人,原文誤作“三十人”。本書是以五尺為一步(指復步),依文“一尺計工五人”計算,那麼,一步(即5尺)計工當為“二十五人”。故改。

⑦一里計工九千人:九千人,原文誤作“一萬八千人”。本書是以三百六十步(復步)為一里,依文“一步計工二十五人”計算,那麼,一里(即360復步)計工當為“九千人”。故改。

[譯文]

經典上說:護城壕的面寬二丈(即20尺),為一丈(即10尺),底寬一丈(即10尺)。寬加底寬之和為三丈(即30尺),其半數為一丈五尺(即15尺),用一丈(即10尺)相乘,那麼,挖壕一尺(即再乘以1尺),得出挖掘土方數為150立方尺(亦即15立方丈)。

每一勞砾泄挖土方30立方尺(即“三丈”),那麼,掘一尺,計需用工五人;掘一步(即一復步,按5尺計),計需用工二十五人,掘一里(即360步×5尺=1800尺),計需用工九千人。以掘一里的用工量為計算的標準數,那麼,掘百里護城壕的用工量就可以知了。

[解說]

《鑿濠篇》是《太沙翻經》卷五《預備》總題中的第二篇,其中心內容是記述唐代護城濠的挖掘規制,介紹掘土用工量的計算方法。

護城濠,亦作“護城壕”、“護城河”,又稱“濠隍”。此為人工挖掘的圍繞城牆的防護溝渠,它既是古代城郭建築的一個組成部分,又是古代軍事築城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據《周易•泰卦》載稱:“城復於隍。”唐代學者孔穎達疏曰:“《子夏傳》雲:‘隍是城下池也。’《說文•阜部》:‘隆,城池也。有曰池,無曰隍。’”這一方面說明,護城濠是伴隨城邑興建而產生的輔助工程設施,我國古代至遲在商周時期已成定製;一方面說明,護城濠存在“有”和“無”兩種型別,即有者為城池,無者為城隍。秋戰國時代,隨著諸侯國間城奪邑之兼併戰爭的發展,護城濠在禦敵衛城作戰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明顯。因此,各諸侯國對護城濠的構築又有拓寬加之趨。《墨子•備城門》所論“凡守圍城之法,城[牆]厚以高,壕池以廣”,恰恰反映了這一特點。漢唐時期的護城濠,其規模更趨擴大。僅以都城安為例,西漢時國都安的護城濠寬約8米、3米,經過城門處的護城濠稍向外突出,且濠上架有木橋,以於人馬出入通行。但唐都安的護城濠則寬9米、4米,比漢代增寬加各一米(關於漢唐安護城濠情況,轉引自《中國軍事史》卷六《兵壘》,解放軍出版社1991年2月第1版)。李筌本篇所述“濠,面闊二丈,一丈,底闊一丈”,是指一般城邑的護城濠的規制,明顯小於京師安城,是不奇怪的。因為,安是唐朝的國都,而國都城大濠寬且,乃是自然之

弩臺篇第四十五

[原文]

經曰:臺高下與城等①,去我城百步,臺相去亦如之。下闊四丈,高五丈,上闊二丈;上建女牆。臺內通暗,安屈膝梯②,人上卷收之。中設氈幕③,置弩手五人,備火等。候敵近城壘,則攢④弩其首將⑤。

[註釋]

①臺高下與城等:原文“等”下有“敵”字,顯系衍文。今據《通典•兵五•守拒法附》刪除。臺,指弩臺。高下,謂高低。等,等齊;一樣。

②安屈膝梯:謂安裝帶有環紐(或曰搭扣)可以收卷的梯。屈膝,亦即“屈戌”,指門窗、櫥櫃等物的連線環紐(或搭扣)。

③氈幕:氈制的帳幕。

④攢(cuán):簇聚;集中。

⑤首將:首要的將領,通常指大將。

[譯文]

經典上說:弩臺的高低與城牆一樣等齊,距我方城牆一百步遠,弩臺與弩臺之間也相距一百步遠。弩臺底寬四丈,高五丈,寬二丈,其上建有矮牆。弩臺內通暗,安裝帶有環紐可以收卷的梯,人從暗攀登梯上到弩臺梯捲起來。弩臺裡邊鋪設氈制帳幕,內建弩手五人,並有備好的糧、飲和火種等物。等到敵人靠近我方城壘時,就集中弩箭殺敵人的大將。

[解說]

《弩臺篇》是《太沙翻經》卷五《預備》總題中的第三篇,主要記述唐代弩臺的構築尺度、形制及其在守城作戰中的重要作用。

弩臺,作為我國古代軍事築城防禦系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產生的歷史悠久。晚唐著名文學家皮休在其《館娃宮懷古》詩中有描寫“弩臺”的詩句:“弩臺雨逢金鏃,徑泥銷玉釵。”館娃宮,是秋時期吳王夫差為西施所建造的宮殿,故址在今江蘇省蘇州市西南靈巖山上。由此可見,弩臺早在秋時期即已伴隨築城活的發展和弩機的廣泛使用而產生。北宋文學家兼地理學家樂史所撰《太平寰宇記•江南東六•湖州》載稱:“昔烏程(位於今浙江湖州西南)豪族嚴虎于山下壘石為城,與呂蒙戰所,今山上有弩臺、烽火樓之跡猶存焉。”文中所稱呂蒙,系東漢末年汝南富陂(位於今安徽阜南東南)人,從孫權起兵征戰,而成為三國時期東吳著名將領。這說明,秋時期所產生的弩臺,在漢代以應用於作戰的廣泛;而到了隋唐時期,則成為城市防禦作戰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築城設施之一。李筌設此《弩臺》專篇,詳記述了唐代弩臺的構建位置、尺度形制、臺內輔助設施以及所弩手人數等情況,為今人研究我國古代弩臺的產生、發展及其在軍事上的應用等有關問題,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資料。

烽燧臺篇第四十六

[原文]

經曰:明烽燧①於高山四望險絕處置;無山,亦於平地高迥②處置。下築羊馬城,高下任③,常以三五為準④。

臺高五丈,下闊三丈,上闊一丈,形圓,上蓋圓屋覆之。屋徑闊一丈六尺,一面⑤跳出三尺,以板為之,上覆下棧。屋上置突灶⑥三所,臺下亦置三所,並以石灰飾其表裡。復置柴籠⑦三所,流火繩⑧三條在臺側。上下用梯⑨,上收下垂。四開孔,望賊及安置火筒⑩。置旗一面、鼓一面、弩兩張、砲石⑪、壘木⑫、鸿去甕⑬糧、生糧、縕⑭、火鑽⑮、火箭⑯、蒿艾、狼糞、牛糞。

每夜,平安舉一火,聞警⑰舉二火,見煙塵⑱舉三火,見賊燒柴籠。如早夜⑲平安火⑳不舉,即烽子㉑為賊捉㉒。一烽六人,五人烽子,遞知更刻㉓,觀望靜;一人烽卒,知文書㉔、符牒㉕傳遞。

[註釋]

①燧:連同本篇題目之“燧”,二字原文皆作“熢”,與一字“烽”音義皆同,疑係“燧”字之誤刻。今據四庫全書本《太沙翻經•烽燧臺篇》校改。

②高迥(—jiǒng):高遠;極高。

③任:任隨自

④常以三五為準:三五,似為約舉之數而非實數,表示數目不多。句義似指烽火臺四周的羊馬牆的高度通常以三至五尺為準。

⑤一面:本篇這裡指每一面。因烽火臺呈圓錐形平之臺,故“一面”實為四面或四周之意。

⑥突灶:指有煙囪的爐灶。突,即煙囪。

⑦柴籠:指裝有柴草的筐籠。

⑧流火繩:即引火繩。

梯:即《弩臺篇》中的“屈膝梯”。指安裝帶有環紐(或搭扣)可以收卷的梯。

⑩火筒:指吹火筒。

⑪砲石:指用於拋擲的石頭。古“砲”字,義同“拋”。

⑫壘木:亦稱“木”。古時置於城牆之上用以擊敵人的巨木。

鸿去甕:指蓄罐。

縕:指淬颐。縕(yùn),也。據《漢書•削通傳》“[裡]即束縕請火於王家。”唐顏師古注云:“縕,淬颐。”引申謂

⑮火鑽:舊時民間常用的一種取火工

⑯火箭:本篇這裡指古代以引火物縛在箭頭上到敵陣引起焚燒的一種箭矢。

⑰聞警:謂聽到危急情況。警,警情,指危險急的情況。

⑱煙塵:謂敵人行時所揚起的塵土。這裡代指邊境敵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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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白陰經解說(出版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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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張文才 型別:都市小說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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